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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启蒙、反启蒙到民主》十三、重估洛克

  • Writer: ChocBrxwnie :3
    ChocBrxwnie :3
  • Mar 7, 2022
  • 10 min read

Updated: May 7, 2022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讨论过了启蒙思潮的两种重要传统,即功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今天我们开始过渡到启蒙思潮的最后一种传统:社会契约论。进入讨论社会契约论之前,我们必须再次回到洛克。且他会不断出现在我们整个课程中。


洛克的“创造理念”,主要与价值创造和财产理论有关, 在马克思那里,它发展成了劳动价值论。正如经济学上的“创造理念”,政治学上也有同样的概念,即我们创造了政治体制,所以我们有对它的所有权和确定知识。


洛克在《政府论》下篇中讨论的个人权利,与来自于神“创造理念”一样,来自于神赋予的自然法,只要我们不违背神的命令,我们可以做任何我们喜欢的事情。世界上没有世俗权力可以解决关于自然法的争端,如果人与人之间有了争端,完全依赖他们自己去解决,教皇、国王或者什么别的人都没有解释自然法的权利。洛克是现代政治中个人主义的起源,这种个人主义也是社会契约论的基础。


当代社会契约论者罗伯特.诺齐克的理论,首先是建立在洛克的一套直觉上;其次,他的那些社会契约论构建形式,也是密尔的“权利和效益统一”的另一个版本,只是他试图解决密尔留下的问题,即马克思对市场的批判,亦即市场不能解决起点不公的问题,或者说现状的暴政:如果起点或者说已有现状是不公正的,那么经过再多的市场交换以后,结果还是不公正的。


诺齐克认为他有了解决整个问题的答案。他重新定义了效益和权利的统一,具体这个定义是什么我们暂且不谈。但是他这个重定义的确非常出色,即便你不喜欢,但是想要反驳他的论点确实很难。


让我们先谈一下所有社会契约论都难以避免且早为人所知的两个困境。第一,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实际上的社会契约,我们对“自然人”(社会契约论的重要概念)的假设,实际上都是某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人”的反映。正如18世纪的卢梭对霍布斯的批判一样,他说,霍布斯《利维坦》(社会契约论的另一个版本)的问题在于霍布斯把他那个时代的人的属性,加到自然人的概念上了,这样是不行的。所以卢梭自己的社会契约论版本里,加强了历史性,着重描述人从“自然状态”下进化到“社会政治状态”的过程。然而,与霍布斯的情况一样,人们在批评卢梭是也会指出,实际上人类的一套属性都是社会的产品,所谓的“自然人”或者说“政治之前的人”不过还是你把这些属性强加到其上而已。如果你试图为这一套属性做出合理解释,一开始就同意你的人总会同意,一开始就不同意的人,你也没有办法说服他。


历史证明,亚里斯多德是对的,从来就没有什么“自然人”,或者说“社会前的人”,人类本质上从来就是社会性的,脱离具体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你无法分析他们。试图去分析“自然人”往往会适得其反。(笔者注:如果没有“自然人”这个概念,从其上发展起来的契约论就是无稽之谈。)


社会契约论的这个问题是任何一个想要研究这个理论的人都不得不面对的。所以,象诺齐克和罗尔斯这样的现代契约论者就说,“好吧,我们不否认从来就没有什么社会契约存在。”研究美国历史的人会认为,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过程,实际上是离一次真正的社会契约实践最近的。但是,当你仔细研究时,你会发现即便如此,她也不是一致同意的结果,联邦宪法federal constitution其实违背了当时13州的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是被更为强势的联邦主义者强加到反联邦主义者头上的。也就是说,尽管诺齐克的书是受美国的建国史启发而来,美国这个案例也不是靠一致同意而建造一个社会的例子。 诺齐克当然也深知这一点,他说,让我们假设可以靠一致的同意来构建一个社会,那么这个社会将是什么样子?我们不是要谈什么在政治产生之先,或者什么社会产生之先的人,而是谈象你我一样的人,如果面临一个没有国家的情况,我们会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府。



人们常常会误解诺齐克,以为他是在谈如果国家不存在的时候,我们可以想象人会是什么样子,就有点像卢梭批评霍布斯和洛克做得的那样,其实诺齐克的意思是说:”就像你我一样,如果现在没有国家,那么我们会如何建立一个?“


我们知道这不过是个思想实验,只不过是假设,但如果我们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它就可以给我们一个用来与没有那样被建立的已有体制做比较的标准。分析人们为什么没有选择建立一个如果是一致同意情况下就会选择的政府,可以让我们发现那些已有体制的一些问题。越是靠近这种选择的,就是越好的,相反,则是更差的。通过这种假设性的契约,我们可以找到一些价值观的理想状态。


与之不同的是,霍布斯和洛克都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且人们可以回到它。例如霍布斯认为英国内战期间,就是进入了自然状态,洛克则认为17世纪的美国,进入了自然状态。


显然,诺齐克的社会契约论和这种社会契约论是完全不同的理论。诺齐克不过是要通过建立假象的契约,来形成价值标准,来衡量真实世界里存在的政治体制,仅此而已。所以现代社会契约论者在回答”从来就没有什么社会契约“的批评时会说,”是啊,我们知道,但这仍然是个有用的假象实验。”


社会契约论者要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没有人真的象大家希望的那样去认同自然法。我们也不想接受一种教科书里常见到的简单化了的、连环画一般的理念历史,这种历史往往是这样:从前是有如何评定现有体制价值的自然法的,然后自然法衰落了,世俗化了,我们不再相信它,现在一切都是相对主义。一旦人们有了这个思路,结局就难免是极端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即所有的人道德判断都是一样正确的。自然法理论的问题是,你想要把自然法重新引进到如今这个人们已经不再相信它了的时代里,回到那个人们还相信它的时代,这怎么可能呢?而且,这仅仅是冰山一角,当你读Richard Tuck关于中世纪自然法理论的书籍时,你会发现,在15,16,17世纪,人们在自然法理论体系下的政治分歧,和现在的分歧一样巨大。那些分歧大到曾导致内战和宗教战争。所以,自然法诉求不会让我们达到目的,因为不管自然法的优点和缺点在哪里,我们都知道它无法解决政治纷争。


那么为了这个理论的目的,要发展一套社会契约论,没有了自然法作为基础,我们能依靠什么呢?现代社会契约论者的诉求是19世纪的德国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


康德从哲学上发展出了一套取代自然法的伦理学准则,其中一条简单说起来就是一个9音节的词:universalizability,普遍化。这里的意思是,如果你要在所有的可能性中做出一种选择,那么这种选择就是一种道德力量所驱使的。在康德哲学里,这种道德力量称为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与绝对命令相对的是条件命令(hypothetical imperative)。条件命令就是if/then 语句,如果怎么样,就怎么样。例如,如果你想要社会繁荣,就不要搞大政府,绝对命令的说法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搞大政府。这里没有什么如果如何才如何,是康德伦理学的基础概念,这对现代政治学的影响到底有多深我们先不谈,诺齐克的意见是,让我们在理论中试一下,看看应用这种哲学后果如何。诺齐克的口号是:“康德主义是人的,功利主义是动物的。”意思是,作为人类,我们对原则的尊重可以在各个方面得到确认,而这些原则可以取代自然法的位置。这种观点不但诺齐克赞成,罗尔斯也是同样赞成的。


康德最著名的一条绝对命令原则是:绝对不能把人作为手段来对待,而要把人作为最终目的来对待。即简化成八个字:人是目的不是工具。尊重人的自主权是没有任何条件的绝对的命令。这也恰好是一种权力和效益的统一。


诺齐克把这种原则置于他关于个人权利的定义里。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的开头,他写道:


But there is no social entity with a good that undergoes some sacrifice for its own good. There are only individual people, different individual people, with their own individual lives. Using one of these people for the benefit of others, uses him and benefits the others. Nothing more.


这是一种强烈的自由主义理论,带着康德尊重他人自主权的鲜明立场。我们不能为了所谓更大的善来利用人,因为利用他们就侵犯了他们权利。从这点出发,诺齐克的处理手法简单得让人无法疑惑,且容易被误解。但是它们非常有趣且重要。他说,让我们设想一下没有政府,会发生什么?如果没有政府,象你我这样的人会怎么做?霍布斯在《利维坦》里说,如果没有政府,那么人与人之间会相互恐惧,出于自我保护他们会试图杀掉身边的人,所以无政府状态会导致内战。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是恶性的,让人觉得极权主义是正常的结果,因为极权主义总比内战要好。洛克则认为自然状态不是恶性的,诺齐克采用了洛克的观点,他说,让我们把自然状态假设得相对良性一点,这样可以让我们的讨论更具有说服力。因为这样形成政府的可能性要相对更小一点,理论上的发展会更困难一点,讨论就会更有挑战性。


确实,一个没有政府的社会是很难想象的,例如,警察的出现是1830,那时候英国首相Peel首次建立了警察机构,所以那时候警察称为Peelers。没有警察的社会是什么样的是很难想象。首先, 那一定是个效率非常低下的社会。由于自然状态是相对良性的,我们当然不会象霍布斯说的那样,出去把别人都切成碎片,但是每个人都不得不亲自去保障自己的自然法权益。比如,我在这里上课,我的车停在停车场没有人照看,我得担心它可能会被别人偷走。所以,我得想个办法来保护我的车。如果我又要上课,又要自己去照看我的车,这绝对不是一个有效率的事情。如果个人的财产无法得到保障,人的生活将如何继续?显然,他们会形成保护机构,例如我会对我的同事说,你星期一三在我上课的时候帮我照看汽车,我就星期二四在你上课的时候帮你照看。没有这样的机构,人人都要靠自己,这个系统的效率是非常低下的。但是尽管如此安排一下,效率还是很不高,因为我不见得喜欢在周二周四照看汽车,或者我根本就不想做这种事情。


这样的结果就导致了劳动分工,我们花钱请人专门来帮我们照看汽车。这些人就有点像非正式军事组织,或者象出售商业保护的公司。由于有利可图,这样的公司会有不少,他们之间也必然会产生竞争。这里有一点,也是诺齐克的分析理论应用到政治学上的最重要的一点,即:强制性力量有自然垄断的趋向。垄断是经济学名字,放在政治学里也许有点难于解释。但是,让我们看一下1980年的黎巴嫩后者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到处都是非正式军事组织,或者组织性犯罪辛迪加,或者你看看犯罪组织最猖獗时期的芝加哥,当你有好几个组织同时收保护费的时候,这些组织之间就会象电影《教父》里那样发生斗争,最终形成内战,结果剩下一个最后胜利者:克里昂利教父。所谓强制性力量的自然垄断趋向就是这个意思。(笔者注:国共内战也许是一个更有说服力的例子,当时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政权在取得优势地位的情况下,连划江而治的机会都不给国民党。)


诺齐克这个理论也许是一个不争的政治现实:强制性力量要想成为一个“好”东西,它必须要垄断,而且这也是唯一的自然垄断,没有其它。


正因为强制性力量的自然垄断倾向,总有人最终会赢,(笔者注:共产党确实赢了,麦克.克里昂利也赢了。)要么靠武力打败或者收买其他力量,要么将其他组织边缘化让人对它们不感兴趣,等等。总之,最后只剩下一个主导的保护机构,或者说政治组织。(笔者注,中国所谓政治协商会议,就是这种典型的例子,而中共在国际上孤立、排挤中华民国政府的努力,几十年来也是有目共睹的。)


这个所谓的保护机构,就非常类似于政府。不过,即便这种主导保护机构或者政府形成了,总会有人不买它的帐,诺齐克称这些人为独立者,他们也会试图形成组织,(笔者注:《水浒》里的梁山好汉,民国时期的瑞金红色政权,等等,例子太多了。)诺齐克花了大量的篇幅来讨论这些独立组织,甚至很多地方他自己都含糊不清。因为这些独立组织有两种困难让他担心,第一点是他需要完成他关于政府形成理论的论述,第二是社会契约论的基础是一致性同意。(在三个启蒙思潮里,功利主义的政权合法性基础是将社会值幸福最大化,马克思主义的基础是结束剥削,社会契约论的基础则是如何取得一致的同意。)即便强制性力量的自然垄断倾向理论是对的,总还是有些疯子或者怪人,坚持无政府主义原则,不承认你这个政府的合法性,(笔者注,当时共产党上山建立瑞金红色政权的基本出发点也就是出于不承认国民党政府是合法的政府,事实上,毛泽东青年时期受无政府主义思想影响很深,他当时虽然表面主张湖南甚至所有省份都应该独立,其实他的所作所为,例如搞农民运动、秋收暴动、甚至最后的文革,都是无政府主义的做派。)那你总要面对这种无法取得一致的问题。


当然,写下这些的诺齐克在1974年谈论这些独立组织的时候,是说那些试图自己保护自己利益游而走的无政府主义者。但是我们读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要想到本.拉登,或者开飞机撞IRS大楼的Stark,他们不承认你这个政权的合法性,也买你这个保护机构的帐,这些人是让诺齐克最头痛的,因为这不但是个经验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价值问题。诺齐克这里提出一个补偿方案,他基本上是说,这些人必须要被迫接受并融入现有社会秩序,而补偿理论就是如何让这种强制性融入成为合法手段的理论。具体这个补偿理论如何工作,我们留待下一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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