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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五、古典功利主义和分配正义

  • Writer: ChocBrxwnie :3
    ChocBrxwnie :3
  • Mar 7, 2022
  • 6 min read


古典功利主义认为效益可以量化, 而量化需要手段。边沁理论作为一种类似思想实验的理论,在逻辑上走极端。


设想我们可以把效益用金钱来衡量,钱是效益的唯一指数,假定一个国际标准效益单位相当于一元钱。比如说,如果来上课让你感受到一个国际标准效益单位的痛苦,那么我们可以付给你一元钱,来抵消你这种痛苦,所以来上课对你就不痛苦了。如果我给你两元钱,你还会愉快地来上课。


我们可以通过改变这个价格,来改变你的行为,从而得出你的喜好,然后再来衡量你的效益数量。(笔者注:实际上现代消费者行为学就是研究这个的。)


个人效益数量可以如此衡量。那么对于一个社会呢?功利主义另一个重点是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效益可以比较。比如,从一个人A身上拿走一个单位的效益,送给另一个人B,A的幸福量减少了,B的幸福量就增加。下图的第一列是ABC三个人最初的效益单位数量。显然,三人处于完全平等的状态。然后我们从BC身上各取5个单位,把它们送给A,而A呢,是一个极其容易满足快乐的人,他的效益单位猛涨到1000,如此,虽然社会的不平等增加了不少,但是幸福总量增加了也很多,按照功利主义理论,“让最多的人的幸福最大化”,这种状态是优于初始状态的。





而第三列,有点类似于艾赫曼事件。假设C是犹太人,A和B是亚利安人,那么纳粹的种族灭绝制度让犹太人的幸福量为零,而亚利安的幸福量总和超越了初始状态。按边沁的理论,这样也是更好状态,没有道理不去做。


显然,边沁的“让最多的人的幸福最大化”没有说清楚是针对大多数人的幸福量,还是社会幸福总量。无论如何,这是一个非常粗糙的口号,但这种含糊不是关键。我们需要要看到的问题是第四列,A有16个效益单位,而B和C几乎快饿死了。显然, 给B和C一点点,就会让他们大大地满足,比给A同样那么一点而带来满足感要多很多。因为根据经济学边际效益递减原则,拥有得越少,增加一点带来快感就越多;拥有的越多,增加一点带来快感就越少;多到最后,增加多少都没有区别。如下图所示:





关于边际效益递减原则,有趣的一点是,很多人认为越是有钱的人,越不在乎钱,因为钱多一点少一点快感变化很小。实际上,我们需要反过来看,由于增加同样的快乐量,富人需要比穷人增加更多的钱,所以富人对钱的欲望更强烈。


边际效益递减原则还可以带来另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你有两个肾,失去一个对你影响没有那些失去两个肾的人大,你是不是应该捐一个给一个给两个肾都坏死了的人呢?如果是,社会幸福总量肯定是增加了的。


另一种情况比较积极。假象你有很多啤酒,另一个人没有啤酒,但是有不少阿司匹林。喝太多啤酒让你醉酒难受,你可以把它给卖那个没有啤酒的人喝,或者换他的阿司匹林来醒酒。这样你们两个人都得到好处,“社会”幸福总量得以增加。


自18世纪以来,没有哪个严肃的经济学家不认为边际效益递减原则是对的,包括边沁,否则,你没法研究经济学。尽管它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是没有比它更好的理论来研究经济学问题了。


我们需要强调,功利主义是允许进行人与人之间的效益比较的。让我们来看边际效益递减图中处于社会最底层和最高层的两个人的情况,比如说,某流浪女和特朗普。我们该不该从特朗普那里拿出一块钱给流浪女呢?显然,少一块钱给特朗普带来的幸福量损失约等于0,而给流浪女带来的幸福量却增加很大。根据边沁的理论,社会总量增加了,所以是应该的。然后,我们是不是可以再这么来一次?第三次?第四次?什么时候该住手呢?显然,当他们两个人财富绝对相等的时候,这种行为才会失去了意义。这种再分配的结果让我们得到一个绝对平等的社会。(实际上,西方福利社会多多少少在某种程度上充当着这种劫富济贫的罗宾汉,当这种操作的成本不高时,没有哪个政府会不乐意的。)


边沁虽然时一个激进主义者,但他并不是一个平等主义者,所以他看到了这个问题可能带来的后果。于是他区分了“绝对平等”和“可操作的平等”,说追求绝对平等是不现实的:“富人宁愿烧掉庄稼,也不给穷人”。在政治学中,绝对平等的反面意见是:“允许不平等能让富人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笔者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中国的实践确实证明了这一点。)理论上绝对的平等的确可以增加社会幸福总量,但是如果政府真的动手这么干时,富人会反抗。福利社会养懒人,基本是我们的日常政治学,但这只是一个经验之谈,因为我们不知道福利要搞到什么程度,才会让人失去工作的欲望,也不知道平等化到什么程度,富人才宁愿烧掉庄稼也不给穷人。


所以,边沁说,再分配到一个“可操作的平等”而不是绝对的平等就可以了。


显然,如果你同意在人与人之间进行效益比较,也同意边际效益递减原则,功利主义就变得非常激进了。这种理论会让我们在宏观经济领域对“可操作平等”和“往下再分配”所带来的好处或者减少社会经济总量的坏处进行预测和反预测时,感觉一团混乱。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个人权利怎么办?我们开始谈启蒙思潮时,指出强调个人权利是它的核心之一。边沁对科学态度是偏执的,他量化效益,在此基础上设计宪法,设计公共政策,等等,但是他的条条框框里几乎没有个人权利的余地。甚至,看起来种族屠杀和清洗都有可能被认为是增加社会幸福总量的,更不论劫富济贫的再分配了。这怎么可能是尊重个人权利的呢?


难道我们搞错了吗?边沁难道不是启蒙思想家?


边沁认为,在所有这些活动中,个人动机是最关键的。在《Psychology of economic man经济人心理学》中他写道:Society is held together only by the sacrifices that men can be induced to make of the gratifications they demand: to obtain these sacrifices is the great difficulty, the great task of government.


只能去劝说、去引导个人为社会牺牲自己的利益,而这种工作是政府的责任,要个人牺牲的利益越大,政府的任务就越艰巨。无论是谋取可操作的平等,还是往下利益再分配,都需要以个人为基本的效益产生单位出发。在《民法原理》“Principles of Civil Code”里,他写道:“Law does not say to man, Work and I will reward you but it says: Labour, and by stopping the hand that would take them from you, I will ensure to you the fruits of your labour—its natural and sufficient reward, which without me you cannot preserve. If industry creates, it is law which preserves; if at the first moment we owe everything to

labour, at the second, and every succeeding moment, we owe everything to law.”


政府本身不创造效益,个人创造效益,政府的任务是防止别人偷你的产品。我们看到,洛克的创造理念偷偷地溜进了功利主义的后门----边沁会说:除非你尊重个人权利,否则你不可能将社会总效益最大化。政府只是一个规范性的机构,它会进行一些可操作的再分配(如通过福利、税收制度等),但是在直接创造效益这个事情上,它必须放手给个人劳动,功利主义者如激进的边沁,也是不肯抛弃个人权利的信条的。


最后,我们要总结的是,古典功利主义在解决“可操作的平等”这个问题上,极为无力。“富人宁愿烧掉庄稼也不给穷人”也许不是事实。南非转型期间,白人农场主并没有毁坏农场。美国当代政策辩论中,里根政府在1980年说,如果减税,社会财富总量会增加,政府收入也会增加,功利主义者说好,民主党说不行,这都是基于经验知识的争论,事实上,那时权威的经济学家们也是各持己见,减税影响了宏观经济,其他许多事情也都会影响宏观经济。哪些是减税的效果?哪些是其他事情的效果?没有人知道。


现实世界的宏观经济学问题在于,历史无法重来,我们无法得到“反面事实”----即如果没有这种政策,世界会怎么样?再者,现实世界的复杂程度难以衡量:石油价格、货币政策、期货贬值、国际汇率、等等,总之,采用边沁的理论,没有办法确定地回答什么时候才是到了“可操作的平等”。而启蒙思潮注重科学,科学注重确定性。霍布斯说,对我们不创造的东西,我们无法知晓其原因,只能猜测。这里,我们就是在猜测。无论是哪一种政策,你都可以找到相应的专家来捍卫己方观点。显然,如果我们要给古典功利主义的这个激进面加上一些限制,宏观经济预测世界将因此变得非常混乱。事实上,历史进程并不是这样的,历史是,我们重新考量了古典功利主义的分析性结构,把这些有害的再分配激进层面消除,而不再引用那些可能引起混乱的宏观经济学手段。这个转变的发生,我们称之为古典功利主义到新古典新功利主义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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