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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毛的最后舞者》谈中西文化分野

  • Writer: ChocBrxwnie :3
    ChocBrxwnie :3
  • Mar 5, 2022
  • 6 min read

Updated: May 23, 2023


(笔者按:因为我写了《费马大定理读书笔记》,回复行者之心网友时,根据Fermat’s Last Theorem提到Mao's Last Dancer,我又无意提到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行者网友为之好奇,因此我答应将《毛的最后舞者》再看一遍,然后作答。因此有此一文如下。)

《毛的最后舞者》这部电影是根据主人公李存信自己写的原书改编的,因为看了电影,我觉得书就没有必要读了。不过从书名我们就知道,这是一本从西方审美趣味出发而写的书。所以,电影也是按西方审美习惯来改编的。(哪里有为毛泽东个人选拔舞蹈者这个说法?当时的样板戏芭蕾舞都是为了宣传无产阶级专政搞的。据说一辈子不刷牙的毛,也不会去欣赏芭蕾,而上海滩戏子出身的江青,沉迷于延安文化座谈而来文艺为政治服务的精神,搞起了我们中国独一无二的革命芭蕾舞剧,这也算一种前所未有的艺术创新,现在还流行,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李的书取这个名字,无非是模仿《The King and I》,有点哗众取宠的趣味。) 在我看来,西方的审美习惯和东方的审美习惯极为不同。当电影演到李存信农民出身的父母在美国看到自己的儿子光着身子在台上演出一场连我作为受过极大西方文化熏陶的现代中国人都不太能欣赏的一场芭蕾舞,感动得热泪盈眶,简直让人无法相信中西审美的鸿沟、文化的鸿沟存在。 自文艺复兴开始,西方开始了个人的觉醒。个人的形体、感情、思想,不但形成了艺术,如人体绘画和人体雕塑,也塑造了现代哲学。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就是从个人意识存在的角度出发,怀疑一切经验知识的真实性,从而提出唯有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成为现代哲学的基础。


从政治上来说,个人意识的觉醒,是个人权利神圣不受侵犯这个被当作无可置疑的信条的基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现代所有的政治主张,都以此为本。 经济上,亚当斯密提出,手工业者自由交换形成市场经济,如果每个人都能完全靠自己的天赋和与他人合作做出自己最好的产品,那么我们只需要市场这个无形的上帝之手来安排所有人的分工,社会就会达到最高运作效率。因此亚当斯密鼓吹完全放任的自由市场,从此带来资本主义一连串的革命。直到凯恩斯主义,把国家社会主义经济调控思想引进市场,才避免完全逐利的资本主义走入死胡同。 个人主义的价值观、或者说审美观,主导了西方一切文化政治经济行为。这种说法是毫不过分的。 《毛的最后舞者》,就是迎合这种审美习惯、价值观的作品。 但是,中国几乎从来就没有过个人主义。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的杨朱是个例外,但孟老夫子骂他是禽兽。

西方那些研究中国文化的人,包括《剑桥中国史》丛书里,都透露出这种信息:中国古代黄河泛滥治水之艰难,导致中国人必定崇尚集体主义。 以《中国孤儿》剧本轰动巴黎的伏尔泰,对中国文化推崇备至,其主要赞扬的对象也是我们流露在孔孟之道里的理性,例如科举制度,例如隐忍克己的道德观,等等。其本质是对当时西方个人主义泛滥导致的自私自利进行鞭笞。 与伏尔泰完全相反的孟德斯鸠,则在他的著作如《论法的精神》里,对中国黑暗的专制制度大加抨击,认为这是对个人的摧残,与法治精神rule of law绝对相悖。 显然,无论是伏尔泰,还是孟德斯鸠,大家都有一个共识,那么就是中国的特色是集体主义价值观。集体主义强调人的隐忍克制、服从大局,甚至不惜牺牲个人保全大体,与西方重视个人肉体、精神和物质的发展,形同天壤。 就好比李存信的农民父母,看到自己的儿子光着身体,上蹦下跳,被那些人扔来扔去,肯定会以为自己儿子是在遭受一种要被牺牲了的肉体或者精神折磨,而绝对不会从那种舞蹈者表达出来个人形体美、运动美把人的个体价值体现得酣畅淋漓,而得到一种审美的快感。这部电影很多地方拍得都很好、很传神,然而就是个败笔,让人看出作者是完全以西方的审美观、价值观来写自己本质上作为一个中国人的传记的,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子为父隐”,一个人的作品就是自己孩子,孩子为父亲说点好话不过分。像卢梭那样写《忏悔录》的毕竟是凤毛麟角。 例如,他和伊丽莎白从恋爱到结婚,其实就是典型的利己主义。这种利己主义,在西方价值体系里,可以解释为个人追求自由和幸福,毕竟,追求自由和幸福是几乎所有西方人一生最高的信条。但是在中国人的价值体系里,这种完全不负责任的追求,把养育他的家人、培养他的祖国完全抛诸脑后,甚至可能给他父母带来巨大的痛苦与迫害。这些毫无牺牲奉献精神的举动,在东方文化里,包括中国、日本(当年日本学子为了把西方禁止输出的科技带回本土,不惜自杀用尸体藏物走私)实在是不入流,因为我们把克己、隐忍、牺牲、奉献、责任感,这些出自理性而不是肉欲的品德,视为文化和审美的最高形式。 当然,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到底孰优孰劣,不是本文要探讨的对象。简要地说,就是二者不见得要像伏尔泰和孟德斯鸠那样对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看护者,如果每个个人发展好了,家庭就发展好了,每个家庭发展好了,整个社会就发展好了。这种以个人为出发点的说法是非常有说服力的,但是并不是说集体主义就是一无是处。西人崇尚独立、自主,但是他们也羡慕中国家庭与社会里那种互相照料敢于牺牲的奉献精神、甚至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情操。所以在我看来,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有时候并不是互相排斥的。 有一部电影,叫做《十二怒汉》,是我逢人就要推荐的。这部电影没有一个主人公有姓名,整个电影两个多小时,都在一个房间里进行。按理来说,可能是一部极为boring的低成本作品。然而这部电影却是当代最伟大的电影之一。其大致情节(此剧无情节,剧透无妨)是:一个年轻人被控杀死自己的老父,人证物证确凿,剩下最后一道法律程序----12个来自全国各地互不认识、与嫌疑犯毫无干系的陪审员,Jury,坐到一个房间里,对嫌疑犯有罪无罪做出最后的判断。刚开始,有11个人同意有罪,但是其中一个“李文亮”提出自己“合理的怀疑”,认为嫌疑犯有可能无罪。只是他也不知道什么具体地方有问题,所以12个人在与世隔绝的房间里研究讨论甚至发生剧烈冲突,一个个疑点被发掘出来,一个个陪审员从“有罪"的判断转向“无罪”,直到最后12个人统一判断”无罪“他们才得以离开潮湿闷热单调的陪审团房,各自回家。电影也就结束了。 如果你仔细去看那部电影,你就会发现,西方世界对个人权利的尊重看得多么的严肃。我们绝对不会看到多数人为了达到所谓的集体意志,便压制个人的言论思想自由。因为真理有可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集体主义容易被弄成少数服从多数的压迫---事实上,中国历来的暴政,都是假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名,而行强权专制之实:谁的权倾势大,谁就说了算。可这不是什么集体主义。因为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尊重,少数服从多数就是“多数人的暴政“。《十二怒汉》这部电影透露出来理念不仅是尊重个人自由,和每个人都有发出自己声音而不被像李文亮那样被专制所迫害训诫的言论自由,以及”无罪推定原则“对个体人身自由的保护,它还透露出一种把人凝聚在一起的”集体主义“观点。试想,如果不是最后一个陪审员,最后因为愤怒而甩自己出子的照片,发现自己其实是因为对儿子因爱生恨,而把这种恨转嫁到了年轻的嫌疑犯身上,那么他就不会被自己对儿子的爱感动得老泪纵横而放弃”有罪“的判断。没有他这最后一个”无罪“的判断,12个陪审团员永远也无法达成”集体主义“所必须的一致。那么这个电影,也永远无法结束。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自由,我们就会成为暴政的牺牲品,个人无法得到充分的发展,然而只有自由而没有爱,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盘散沙,人人平等谁也不鸟谁,或者说,顶多是一群冰冷的交易者,为了做生意我们才走到一起来。可是,现实社会不是这样的,家庭的爱、社会上陌生人之间的爱,那些非政府组织、甚至可以说很多义工体现出来的爱,都是把我们温暖地联系成一个集体的纽带。没有这个纽带,人的存在不过是一个个无助的孤岛。 正如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一书里谈到的那样,对他人自发的爱才使个人自由成为可能。否则我们就是一些被利益捆绑的交易者、或者尼采笔下出于懦弱而不是出于道德的老实人,根本谈不上自由。 2020年7月1日,凌晨 初稿于佛蒙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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